一、市交通管理处主要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法令、规章和规定。
2、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结构的调查研究和预测;制订道路运输发展规划;编制年度营运车辆投放计划;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公路运输、搬运装卸、车辆维修、运输服务业的开业、歇业、停业和新增营运车辆、营运线路的申请并核发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证照;协调管理涉外公路运输。
3、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,维护客货运输秩序,调解运输纠纷,处理违章行为,依法对公路运输商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;指导改善经营,提高运输服务质量。
4、组织协调重点物资、大宗物资、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,做好战备、救灾、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。
5、负责有关道路运输票据、单证的发放管理;征收管理道路运输管理费,手扶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等各项交通规费。
6、负责管理设施的配套建设;运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技术,认真做好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,探索强化管理的路子,搞好自身建设,努力提高管理水平。
7、依据发展规划,组织协调指导站场建设及各种运输服务设施的建设;开发与道路运输相配套的事业,不断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的建设。
8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二、办 公 室 职 责
1、贯彻国家机关工作制度,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、生活行政事务,掌管交管处印章,在领导外出时,负责协调科、室、所的关系。
2、承办文件、电话收发、登记传阅和归档保管。负责全面的资料统计,做好工作计划、总结报告、会议资料和各种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起草、审稿、呈批、打印、传递等工作。
3、接转及处理群众来信、来访、承办市人大及市政协的代表提案和议案。
4、做好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教育、培训工作,协助组织发现、推荐人才。
5、办理人员调动,接收安置、职称考核、调整工资、转正和奖励处分等各种具体手续,做好人事档案保管工作。
6、负责党务、纪检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。
7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干部、职工管理,掌握人员上班工作情况,办好公益福利事业,关心干部、职工生活。
8、负责单位的保密和法制工作,做好安全保卫、节日值班、清洁卫生、生活管理、报刊订阅等工作。
9、承办各种会议的会务、签发、分发、记录等工作,做好对内对外的接待工作。
10、负责机关车辆和各项固定资产的规划、筹建、使用、修缮管理工作。
11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三、公路运输管理科职责?
1、贯彻执行国家公路运输行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做好辖区内公路运输市场的管理、监督、协调等工作。
2、负责编制、申报和下达营运车辆的额度投放、管理办证和牌证数量等计划。承办公路运输业开业、停业的审查和申报及办证手续。
3、掌管和核发各种营运车辆的牌证、运单和表格,做好各项工作,严格一切领发手续,保证各项证照的帐实相符。
4、负责辖区内运输市场、车辆办证和规费征收等稽查工作,组织协调各所出勤检查工作,掌管公路运输管理专用章。
5、负责公路运价管理工作。
6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,健全各种台帐和档案,掌握全区运力、运量分布和办证进度情况,及时上报各种统计资料。
7、组织协调重点、大宗、“三防”、军用、春运等物资及旅客的疏运工作。
8、负责车购办、交警检测线和本处检测站三个点人员的行政管理,各个点的业务同时对口各科室。
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四、财务科职责
1、贯彻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,执行交管处财务管理制度,对全处帐务、资金和财产实施检查监督,做好财经管理工作。
2、根据增收节支原则,编制各项财务收支计划,实施批准后计划的贯彻执行,催收各项上缴款,督促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,保证各项计划的落实。
3、按财会制度规定,健全各项资金、物资、财产和收费票证等帐务和保管核销制度,按时进行报帐、结算和上报财务报表,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。
4、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,堵塞各种资金漏洞,抵制不合理开支。一切报销单据均应有经手人、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名,才能报销。
5、负责对各交管所的财务开支、财产票证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。
6、承办财经申报手续,参与签订各类经济合同。
7、做好工资奖金、劳保福利基金的筹集和发放工作。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五、安全技术科职责
1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。
2、负责所属交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。汇总编报运输安全报表,做好安全总结汇报工作。
3、做好本系统的“三防”和抢险救灾工作。
4、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改和维修行业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规定,加强汽车、摩托车维修业的质量管理、检查、监督,指导全行业维修质量、节能、安全、计量、上等级工作。
5、负责本行业岗位和技术培训工作。
6、负责汽车、摩托车维修业户的开业,停业和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,进行技术等级审核和鉴定,做好年度审查工作。
7、负责全系统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,宣传和推广新技术、新工艺,开展技术情报交流。
8、负责营运车辆检测工作。
9、负责本系统技改年度计划安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,按照技改年度计划安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,按照技改项目的审批程序,负责组织对项目的论证、研究、设计任务书等工作的审查、报批工作。
10、建立台帐、档案制度,全面掌握经营生产情况,做好资料统计和汇报工作。
11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六、货物运输管理中心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、政策和货物运输法规。
2、大力培育和发展货运市场。
3、负责货运市场的整顿管理工作。
4、做好货运市场设施规划和监督实施。
5、协调处理货物运输关系和纠纷。
6、负责货运服务业(含停车场、洗车场)开业、停业、变更申请、审核,办理经领导审批、运管科盖章后的证照发放手续。
7、负责货运安全管理。
8、参与重点、大宗、“三防”、军用和春运等物资的疏运工作。
9、负责货运站点的运单发放工作。
10、做好资料统计的总结汇报等工作。
11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七、交通管理所职责
1、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。
2、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。
3、审核呈报公路运输、搬运装卸、汽车维修、运输服务业经营者的开业、停业申请。
4、负责运输市场管理,维护运输秩序,纠正违章运输,监督检查运价执行情况。
5、发放、回收、管理公路运输业统一单证。
6、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农村公路运输发展,提供规划意见。
7、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,建立有关台帐和工作记录,掌握运力、运量情况,及时上报各种统计资料。
8、负责征收公路运输行业各项规费并及时解缴。
9、组织经验交流活动,为运输经营者提供经济、技术信息和优质服务。
10、组织运输经营者片区活动,进行经常性的政策、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。
11、调解当地公路运输业务、经济纠纷。
12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八、稽 征 队 职 责
1、贯彻执行公路运输政策、法律和法规。
2、负责人力三轮车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。
3、负责客运车辆的稽征工作。
4、参与货运市场整顿检查工作。
5、协助配合各征费单位开展稽征工作。
6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 |